23kgs大型犬出入公共場所須戴口罩 首頁 › 討論群 › @ 舊網站資料 › 23kgs大型犬出入公共場所須戴口罩 This topic is empty. 正在檢視 1 篇文章 - 1 至 1 (共計 1 篇) 作者 文章 2001/04/14 00:00 #1949 大敦寵物醫院使用者 lost data : 戴醫師,您好! 以下農委會的公告以造成拉布拉多及其他大型犬飼主在網站上的熱烈討論. 轉載該公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八九)農牧字第八九00四0三四八號副 本: 本會秘書室(請刊登公報),法規會主 旨: 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依 據: 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三項。公告事項: 自民國九十年六月一日起,二十三公斤以上或有攻擊性紀錄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戴口罩,並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主任委員 陳 希 煌 我是一個守法的主人,就算無法改變規定,恐怕也會乖乖地戴上口罩以免受罰. 但我們由衷地希望能用正常及合理,和平的管道讓政府及大眾了解許多大型犬是格外溫和的動物. 1.請問您這樣的辦法是否損害狗狗的權益及自由? 2.是否有此文獻記載23kgs以下的狗不會攻擊人類? 3.在國外,其他國家是如何預防犬隻可能造成的傷害? 今天我們在提倡挽救流浪犬,尊重生命的同時,這樣的命令是否在扼殺台灣在生態保育方面的努力呢? 大敦寵物醫療中心院長戴更基醫生 : Dear Barry: 這是台灣一群無知的獸醫相關科系的官員制定的,也是台灣不尊重生命後的結果,國外是沒有這樣的, answer: 1)是 2)否 3)國外制定法律 ,咬人的狗主人要被嚴重處罰,還要上法庭,很多都是以坐牢來處罰,而附帶金錢賠償,可是台灣時沒用的法律……所以老外會學好動物行為, 也會送狗狗去上學,美國AKC也有測驗,pass以後發給狗狗的公民證,再看看台灣是外行領導內行,我也沒辦法,我家的狗比這些官員的小孩還要乖,可是……,我又能如何? 作者 文章 正在檢視 1 篇文章 - 1 至 1 (共計 1 篇) 「@ 舊網站資料」討論已關閉,無法發表主題與回覆。